上海“沪八条”新政落地:多维优化促住房需求释放
8月20日,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、市房屋管理局、市财政局、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、上海金融监管局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》,即“沪八条”,自2026年8月21日起施行。新政聚焦住房公积金、个人信贷、购房补贴、房票安置及二手住房收购等领域,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公积金政策再扩围:首付提取范围延伸至现房
在原有支持购买预售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基础上,“沪八条”将这一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,同时延续“既提又贷”模式,即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后,仍可正常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。此外,购房提取频次由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5年内“提取一次”调整为“每个自然年提取一次”,提取金额上限放宽至“不超过购买该住房以自有资金支付的购房款”。新政还把购房契税、住房配套车位(库)及储藏室购置纳入公积金提取支持范围,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场景。
信贷政策差异化调整:外环外二套首付比例降至15%
为支持外环外区域居民购房,新政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作出调整。购买外环外(含原实施差异化政策区域)住房的,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从此前的“不低于20%”下调至“不低于15%”。调整后,全市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%;二套房贷则维持区域差异化:外环内最低不低于25%,外环外最低不低于15%(含宝山、嘉定区全域)。
阶段性购房补贴:叠加后单套最高可领8万元
为鼓励居民置换改善,新政推出两项阶段性补贴。其一,“以旧换新”购房贷款补贴:自新政实施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,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,且在网签备案日前后1年内出售本市二手住房的,可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总额的1%申领补贴,单套最高5万元,补贴总额2亿元,用完即止。其二,优化既有“以旧换新”补贴:同一时间段内,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,且在网签备案日前后1年内出售外环内二手住房的,可申领3万元补贴。若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条件,即出售外环内二手住房且购入外环外新建商品住房,可叠加享受补贴,最高累计达8万元。
房票安置与二手住房收购同步推进
新政明确加大房票安置实施力度,在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中增加房票安置方式,重点聚焦城中村改造和旧城区改建项目,统筹平衡现有补偿标准,为居民提供多元化安置选择。同时,以需求为导向,结合“十五五”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要求,各中心城区(含浦东外环内区域)将推进二手住房收购工作,加快改造出租,切实增加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。
此次“沪八条”从多个维度精准施策,既缓解了购房者的资金压力,也通过补贴和安置创新激发市场活力,为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