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信部就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强制国标征求意见 循环工况下氢气排放率拟不超8%
中证报中证网讯(殷浩楠 龚梦泽)9月9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《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》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,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8日。该标准计划号为20256776-Q-339,拟取代现行推荐性国家标准GB/T 24549—2020,适用于使用压缩气态氢作为燃料、公称工作压力不超过70MPa的M类、N类燃料电池电动汽车。
征求意见稿新增循环工况下热机状态氢气排放要求,规定任意连续3秒内平均氢气体积浓度不超过4.0%,瞬时浓度不超过8.0%,车辆氢气排放率不超过8.0%。草案还规定,封闭或半封闭空间内氢气体积浓度达到2.0%±1.0%时,车辆应发出报警;达到3.0%±1.0%时,应立即自动关断氢气供应。使用70MPa储氢气瓶的车辆应具备加氢通信功能。 EBC交易平台
草案同时增加碰撞后安全要求,并对车载氢系统的安全保护、气密性、安装强度和环境适应性作出规定。编制说明建议标准于2028年1月1日实施,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实施之日起执行,已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执行。相关日期及条款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,最终以正式发布文本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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