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资源部力推资产管理改革,强化生态与资源权益交易
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获完善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《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》。在7月14日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,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张文彤表明,该《意见》围绕5个关键领域部署了重点改革任务,旨在推动生态保护修复、系统治理,并探索建立资源权益指标交易激励机制,以确保资源安全底线的坚守。
明确资源资产管理链条
张文彤副部长指出,《意见》提出了一条从资源资产的所有权到使用者权益的完整管理链条,涉及资源资产“有什么-值多少-由谁管-如何保护-如何配置-收益实现-如何监督-如何考核”。《意见》强调了自然资源资产公有制的基础,并在不损害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的前提下,部署了重点改革任务,包括自然资源资产的清晰界定、产权制度的健全、资产保值增值和价值实现的促进、市场高效配置和资源有效利用的实现,以及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的保障。
全面掌握自然资源资产现状
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司长王华斌透露,自然资源部通过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,统筹实施了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和各类专项调查,覆盖了土地、矿产、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水、海洋、荒漠等各类自然资源,以及国家公园等国土空间。目前,已全面掌握了有查明资源储量的164种矿产的数量、分布和开发利用情况,为能源资源安全提供了坚实基础。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5.09%,森林蓄积量达到209.88亿立方米,我国已成为全球增绿最多最快的国家之一。我国管辖海域约300万平方公里,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稳定保持在35%以上,自然资源家底得到持续加强。
为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的“实物量+价值量”双清晰,《意见》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核算制度,建立核算技术标准体系,并深度融合智能化新技术。北京、湖北、广东等地已在全面摸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的基础上,探索国有企业土地资产专项清查,形成了全面、准确、动态更新的土地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“空间账本”。
推动产权制度和交易平台建设
针对自然资源资产“产权不清、主体不明”的问题,《意见》主要从完善权利体系和统一确权登记两个关键点入手。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胡善顺介绍了《意见》推动设立国有农用地使用权,通过设权赋能,促进国有农用地的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;探索单独设立深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;完善填海成陆海域使用权向土地使用权转换衔接机制,以更好保障相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。
同时,自然资源部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,胡善顺介绍称,自然资源部已有序开展国家公园、大江大河大湖、国际重要湿地、国家重点林区等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,已完成了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、长江干流(四川段)、太湖等3800多个重点区域的登记工作,登记面积达37.7万平方公里。
此外,自然资源部推行不动产登记集成办理、“跨省通办”“带押过户”等便民利企改革,创新完善存量时代不动产登记政策,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盘活利用。《意见》提出了深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改革,推进重点自然资源和重要国土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;巩固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成果,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、海域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;加快完善地籍数据库,推动形成统一产权底板等一系列重要任务。
“自然资源部将狠抓落实,推动加快形成归属清晰、权责明确、保护严格、流转顺畅、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。”胡善顺表示。